推荐产品
recommended products
联系我们
contact us
公司地址:石基镇金山大道南侧华创动漫产业园
电话:400-030-2780
传真:020-38289802
邮箱:153654202@qq.com
Q&A著作权资讯-迷你ktv官网
发布时间:2018-05-29点击:
一般人如在现场演唱歌曲,会涉及音乐著作(词、曲)的利用,但如果是播放CD、MP3的利用情形,由於CD、MP3上含有音乐著作及录音著作,就会同时涉及音乐著作及录音著作的利用。
将目前常见关於音乐著作、录音著作的利用行为,说明如下:
何谓「公开演出」?
「公开演出」: 如在音乐会现场演奏音乐、在KTV欢唱卡拉OK、选举宣传车播放音乐或CD游街等情形。
何谓「公开播送」?
「公开播送」: 如广播、电视台等播送音乐或CD的情形。
何谓「公开传输」?
「公开传输」:如在网页上或在部落格提供MP3音乐供人聆听。
音乐重製或音乐散布之利用
音乐重制或散布之利用:
将音乐烧录在光碟或直接拷贝CD专辑,均属於「重製」音乐著作及录音著作的行为。而另将已烧录音乐的光碟,供社会大众交易或流通,则会涉及「散布」行为。
音乐著作有哪些?
「音乐著作」是指包括曲谱、歌词等等的创作,例如我们听到一首周杰伦的流行歌曲,其中可能就包括了周董自己作的「曲」及方文山写的「歌词」,所以一首歌就有2个音乐著作。
录音制作是什麼?
「录音著作」是指表现系列声音而能附著於任何媒介物上之著作,例如CD就是常见的录音著作类型。
推荐阅读: